
6月9日是第十三個國際檔案日,宣傳活動主題為:檔案見證小康路、聚焦扶貧決勝期。

檔案工作是一項記錄歷史、傳承文明、服務社會、造福人民的事業,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不可或缺的一項基礎性、支撐性工作。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
檔案的定義
一般性理解:檔案是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科技等各方面活動的真實記錄,是社會各界察往知來的原始憑證,也是國家信息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條開宗明義: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文化、宗教等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具體到每個單位,檔案是反映單位歷史面貌的真實記錄和維護單位的有效憑證。
檔案的門類
一般來講,機關檔案基本上可分為文書檔案、科技檔案、會計檔案和專門檔案(業務檔案)四大門類。
文書檔案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政治性文件公文如請示、報告、批復、決定、決議、法規、法律等轉化而成的檔案。
科技檔案是指由各種科技文件材料轉化形成的檔案。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核算專業材料。
專門檔案,是指一些專業部門在從事特定的專業活動中形成的檔案。
檔案的載體形式
目前常見的有紙質檔案、實物檔案、聲像檔案和電子檔案等四種載體形式。
紙質檔案簡單講也就是各級檔案館、室保存的各類文件材料;
實物檔案是指單位在以往活動中形成或獲得的具有紀念價值和保存價值的各種憑證性實物;
聲像檔案是指以往傳統的照片、錄音錄像以及現代的數碼照片、光盤等;
電子檔案是一種新興載體形式,是在無紙化辦公條件下產生的以數碼形式記錄于磁帶、磁盤、光盤等載體,依賴計算機系統閱讀處理,并可在通信網絡上傳輸的電子文件,經過邏輯歸檔或脫機保存后形成的電子檔案。
檔案的價值作用
憑證價值和情報價值,現實價值和長遠價值。
資政作用,主要是指檔案對單位和領導察往知來,保持政策、體制、秩序和工作方法的連續性、有效性以及決策的科學性所特有的憑證和參考作用。
歷史記錄作用,也就是全面真實記錄和反映單位歷史面貌的作用。
文化作用,主要是指檔案作為一種寶貴的精神文化財富,是傳承文化的重要載體和反映民族文化的集中體現(“四個自信”之一——文化自信)。
法律作用,是指在解決爭端、處理糾紛活動中所發揮的憑證作用。
檔案與信息、文獻、圖書、文物等的關系
1、檔案與信息。檔案是信息的一種,是最真實、最可靠、最具權威和憑證性的原始信息。
2、檔案與文獻。檔案是社會實踐的原始記錄,是第一手的原生信息,文獻則是內容比較系統、文化價值較高的信息記錄,主要是圖書、典籍等。
3、檔案與圖書。一是本質不同:檔案是原始記錄,圖書則是文獻的一種,是系統的知識產品;二是功能不同,檔案是為了利用,圖書則是為了學習。
4、檔案與文物。實物檔案是指本身帶有明確的文字信息記錄的實物。文物則是有文化價值的歷史遺留物,主要是過去人們直接使用的實用性物品,這些東西一般沒有文字記錄,不能歸檔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