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國成立之前,河北有20%的農村尚未完成土改。1949年11月,根據華北局《關于新區土改的決定》,河北省委決定從1949年冬到1950年春基本完成全省的土改工作。并要求在土改中充分發動群眾,實行沒收地主階級土地及其封建財產、征收舊式富農多余土地及其財產的封建部分、保護民族工商業等政策。按照省委指示,各專區認真培訓干部。通縣、保定、唐山地委共抽調培訓干部4.6萬人。同時省委派出900人的土改工作隊對各專區進行土改工作指導。由于總結了老區土改工作經驗,又制定了正確的政策,培訓了土改骨干力量,使新區土改工作進展順利。到1951年春,全省土改工作全部完成,新區從根本上消滅了封建剝削制度,貧苦農民在政治、經濟上翻了身,階級覺悟大大提高,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基層政權得到進一步鞏固。
來源:學習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