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時間:已在我院機構辦立項并獲得我院倫理批件的、或未獲得倫理批件但已上會且會審意見為修改后同意的,方可遞交人遺辦材料;
2、 由申辦方/CRO將網上提交的的人遺辦申請書下載打印后蓋申辦方/CRO公章(包括封面章和騎縫章);
3、 申請書蓋章后交我院主要研究者審閱并在封面空白處簽字及日期,簽署意見為“已審閱,無異議”,申請書PI簽署一份即可;
4、 法人承諾書簽字頁“法定代表人簽字”行,改為“主要研究者簽字”,“單位蓋章”行改為“日期”,由PI簽署一份即可;
5、 法人承諾書簽字頁須一式兩份,簽署后申辦方和機構辦各留存一份。